衛署藥製字第031600號
劑型 : 外用液劑
07須經醫師指示使用
一般外用消毒劑,可當作初步傷口處理。
(1) 常規消毒病房衣物等:本品一份對清水40份。 (2) 冲洗創傷面,產時產後局部洗滌:本品1份對20份清水。 (3) 器械溫度計緊急消毒:本品1份對6份70%酒精。
400mlx24瓶/箱4000mlx3桶/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