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署藥製字第046541號
劑型 : 口腔噴液劑
17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
舒解口腔及咽喉疼痛,包括下列疾病或症狀引起的疼痛:扁桃腺炎、喉嚨痛、放射治療引起的黏膜炎、鵝口瘡潰瘍、口腔與牙周手術後的疼痛。
一般使用時不應稀釋,若發生灼熱及刺痛感時,可以水稀釋之。 持續治療不宜超過七天。《成人劑量》一般使用量為直接噴5-10次的噴液劑於疼痛和發炎的部位,再輕輕吞下。若需要,可每1.5至3小時重複一次。《兒童劑量》一般使用量為直接噴5次的噴液劑於疼痛和發炎的部位,再輕輕吞下。若需要,可每1.5至3小時重複一次。
15mlx24/箱 100ml/btl